(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由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且滿足以下條件:
(1)股東為一個自然人或一個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一人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4)有公司住所。
3、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由國務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且滿足以下條件:
(1)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國有獨資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4、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且滿足以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2-200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