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主要職能是什么?
(一)從事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研究與開發。結合市場分析,重點從事中長期的新產品開發,實施以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技術和產品的中間試驗和工業性試驗,以產品為龍頭帶動相關技術、工藝、裝備和材料的研究開發,負責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創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品和專有技術。 (二)從事產品和技術的決策咨詢。使企業對本行業及相關領域的技術和市場信息有較強的獲取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參與企業發展戰略和技術進步規劃的制定,組織技術創新重大項目的評估和論證,對企業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意見。 (三)開展產學研聯合和對外合作交流,提高企業多渠道運用技術資源的能力。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和研究成果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和提升產品水平。 (四)開展人才吸收和培訓。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吸引國內外技術人才以各種形式為企業工作,凝聚企業現有科技人員,充分發揮其作用。以提高企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為目標,加強企業科技人才培養,為企業培訓和造就科技人才隊伍。 (五)從事產品、技術的服務。負責對企業內部多層次技術開發的指導和服務,協調解決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的技術問題。組織學習和引入企業外部成熟的共性技術,并在企業內進行應用。 (六)從事行業和產業集群的技術服務和輻射。跟蹤和研究行業和產業集群技術發展趨勢,利用人才、技術和信息優勢,發揮技術的集散和輻射、信息集聚與擴散、共性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技術服務與咨詢、產品分析、檢測、試驗以及人才交流與培訓等職能,在行業和產業集群技術開發體系中發揮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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