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創業證》申領
《就業創業證》的前身是《就業失業登記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態、記錄就業和失業登記信息、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合法憑證。勞動者在跨部門申請稅收優惠政策、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或跨地區要求提供公共就業服務時,需要出示《就業創業證》。
概述
《就業創業證》的前身是《就業失業登記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態、記錄就業和失業登記信息、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合法憑證。勞動者在跨部門申請稅收優惠政策、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或跨地區要求提供公共就業服務時,需要出示《就業創業證》。
申請對象
1、進行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勞動者;
2、被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的勞動者;
3、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的勞動者。
享受待遇
《就業創業證》記載了勞動者的就業和失業狀態、就業援助認定情況等信息,可作為享受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稅收優惠等政策的有效憑證。
方式一:線下申領
通過辦理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
1.用人單位招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在其就業之日起30日內到安溪縣人才和就業服務中心填寫《就業登記表》,憑以下材料,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享受就業扶持政策的可申領《就業創業證》。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
(2)勞動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者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4)勞動者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張;
(5)城鎮常住人員,須提交其在城鎮常住地的居住證明復印件。
2.個體經營者、靈活就業人員,在實現就業之日起30日內由本人憑以下材料到安溪縣人才和就業服務中心填寫《登記表》,辦理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在安溪就業的戶籍人員,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不在戶籍地就業的城鎮常住人員,須提交其在城鎮常住地的居住證明復印件。
通過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
1.失業登記的范圍包括下列失業人員:
(1)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2)從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3)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各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
(5)復員退伍軍人申請自謀職業的;
(6)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
(7)其他符合失業登記的情況。
2.失業人員憑以下材料到安溪縣人才和就業服務中心填寫《登記表》,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在戶籍地失業的本省戶籍人員,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不在戶籍地失業的城鎮常住人員,在城鎮常住地辦理。
(1)申請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3)申請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張;
(4)學校畢(肄)業且未就業的,憑畢業證書或學校畢(肄)業證明登記;
(5)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憑原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登記;
(6)從事個體經營、開辦私營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人員,憑工商行政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停業證明登記;
(7)復員退伍軍人,憑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證件登記;
(8)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人員,憑司法(公安)部門證明登記;
(9)城鎮常住人員,憑城鎮常住地的居住證明登記;
(10)其他失業人員憑相關證明登記。
方式二:線上申領
線上申領電子《就業創業證》,可上傳相應材料先行辦理就業登記或失業登記,辦理過程中可直接選擇申領就業創業證電子證照,也可在辦理就業登記或失業登記成功后,單獨選擇“就業創業證申領”進行申請。
網頁端辦理網址福建省公共就業服務網(https://www.fj99.org.cn/)
移動端辦理地址
二維碼辦理地址
收費情況
不收費。
相關事情
聯系與監督方式
聯系電話:0595 -23232174
監督和投訴電話:0595-23232174
常見問題
問:該事項的審批時限是多長?
答:除需進行現場勘查的事項外,我部門所有的事項審批時限(法定時限:受理后7個工作日)均為現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