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安溪縣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三)》《泉州市面向2025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福建省生源公費師范生、2025屆福建省內高校泉州生源公費師范生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精神,現就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資格復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1.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三)入圍資格復審及體檢人員。
2.面向2025屆公費師范生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入圍資格復審及體檢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6月3日至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具體安排詳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地點
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安溪茶都旁)6號樓B棟14層1414室。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2025年安溪縣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2,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1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暫未發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諾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承諾書(附件3)、所在學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2025年8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承諾書》(附件4));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學位在線驗證報告1份(2025年高校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4.在職人員及應聘本設區市內教師招聘考試的擬聘用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戶籍所在地綜治證明(或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2025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不提供)。
6.入職承諾書(附件5)
7.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以《2025年安溪縣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三)》《泉州市面向2025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福建省生源公費師范生、2025屆福建省內高校泉州生源公費師范生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為依據,不符合通告規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2.資格復審入圍人員需在資格復審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規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定進行遞補。
3.資格復審期間,只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書而未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進行復審的考生,應于2025年8月31日前將上述證書原件、復印件(A4紙,各一份)送交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4.經復審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或棄權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5.體檢時間:具體要求、地點等事項將在復審時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前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詳見附件6)并帶齊考生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2.因個人原因放棄資格復審資格的,應在資格復審截止時間前向縣教育局出具書面棄權聲明(見附件7),對棄權且拒不配合出具書面棄權聲明的考生將予以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3.本通知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附件:1.2025年安溪縣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入圍資格復審及體檢人員名單
2.2025年安溪縣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資格復審登記表
3.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承諾書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承諾書
5.入職承諾書
6.委托書
7.棄權聲明
安溪縣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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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