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養老領域惠民生補短板專項行動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安溪縣養老領域惠民生補短板專項行動方案(2022-2025年)》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安溪縣養老領域惠民生補短板專項
行動方案(2022-2025年)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中共泉州市委第十三屆全會精神和重點專題部署,推動突破養老領域“難、硬、重、新”工作行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結合“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部署實施養老“貼心”工程,制定養老領域惠民生補短板專項行動方案。
一、主要目標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以“高質量發展、高品質服務”為引領,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全縣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超過60%,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護理型床位數達到12張,各類新增養老床位數不少于1600張,力爭60%鄉鎮建有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全面推進“新供給、新政策、新模式、新業態、新保障”五位一體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選擇”的多層次養老服務格局,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主要任務措施
(一)實施養老專項行動,持續推進養老服務設施提檔升級
1.建設提升鄉鎮敬老院。2022-2025年,完成鄉鎮敬老院改造提升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不少于6所,縣級參照市級補助金額給予適當補助,完善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設施。社會化運營率超過7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60%以上,對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做到入住率100%。同時,將鄉鎮敬老院分期分區打包交由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或企業連鎖化運營,在滿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接納周邊村鎮散居老年人,提高運營效益。
2.推進鄰里中心養老服務提檔升級。根據各鄉鎮推進黨建+社區鄰里中心建設情況,新建或改擴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長者食堂、居家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微型消防站等項目,優先安排在社區鄰里中心。通過政府購買、公建民營等方式,推動鄰里中心的養老服務設施有效運營管理。探索開展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示范和帶動鄰里中心的居家養老服務站有效運營,積極構建“1+N”基本養老服務網絡。實現養老服務與社區建設的資源整合、業態融合、功能聚合。
3.探索推廣長者食堂。在重點鄉鎮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及養老機構等養老服務設施新辦或改擴建長者食堂,在鄉鎮、村(居)層面依托現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老年助餐點,四年不少于40所,縣級參照市級補助金額給予適當補助,根據場所大小和功能設置統籌安排。為社區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堂食、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送餐、為在周邊社區活動的老年人提供配餐等餐飲服務;長者食堂采取“政府補一點、企業讓一點、慈善捐一點、個人掏一點”的方式,實現“一碗長者飯,溫暖老人心”,切實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推動有條件的村、居定期組織老年人開展集體生日宴等活動。
4.新建或改擴建居家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2022-2025年,新建或改擴建120個居家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縣級參照市級補助金額給予適當補助。要求建筑面積200平方米左右,設置10張機構養老床位或日間照料床位,配套老年體育健身活動場地,建成具備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就餐、短期托養、家政服務、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服務的公益性服務場所。
(二)鞏固改革試點成果,持續推進養老服務市場活力提檔升級
5.支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行。通過支持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進入社區和鄰里中心,建設實體服務站點,對提供場地支持的社區和在社區落地的養老專業組織縣級參照市級補助金額給予適當補助;支持示范帶動,每年通過購買服務,指導不少于100個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點規范內業檔案和定期開展為老服務。同時,對已建成且正常運營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及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點進行運行補貼,每個每年不低于20000元的運營補貼;農村幸福院每個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運營補貼。
6.開展“物業+養老”項目試點。探索“物業+養老”試點項目,推動新建小區或住宅區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推動物業公司充分利用安保巡查、食堂、家政服務等優勢,拓展服務功能,建立一支專門從事養老服務的隊伍,為小區獨居的老年人提供巡訪服務,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餐飲、家政、娛樂休閑等服務。
7.不斷優化養老服務供給。縣資源、住建、民政等部門,全面落實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確保新建城區和住宅區按每百戶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積,且單處用房面積不得少于400平方米標準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推動構建城區鄉鎮“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服務半徑應小于700米。對老城區和已建成住宅區應當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開展困難老年人適老化改造項目,推進居家、社區、機構相融合的“全齡化”社區養老模式。到“十四五”期末,重點鄉鎮及5萬人口以上鄉鎮至少建有1所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功能的綜合養老服務機構。
(三)發展普惠互助養老,持續推進養老服務消費能力提檔升級
8.購買居家社區養老基礎服務。以8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重點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和農村三留守”中的老年人為基數,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標準,引入居家養老專業化服務組織,提供居家養老基礎服務和上門援助實體服務。同時,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推動失能失智和高齡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公益培訓,對低保和計生特殊困難家庭中失能老年人,給予每人每月300元護理補貼。
9.積極培育養老服務市場。減輕養老服務稅費負擔,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享受居民生活類價格政策,并采取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股權合作、提供場所、租金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培育和打造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專業化服務組織。發放專項補助,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增強多層次、多樣化供給能力,逐步形成以社會力量為主體的養老服務格局。積極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發揮行業協會推進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
10.持續推進醫養相融合。持續推動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機構簽訂長期合作協議,推進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共建,實現“醫中有養”“養中有醫”,探索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并將居家養老老年人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人群。對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依申請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探索開展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工作,為低保、特困老年人每人每年購買300元失能護理保險,完善居家、社區、機構“三位一體”的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體系,建立完善醫養結合監測系統。鼓勵建設養老與健康、養生、文化、休閑、度假相結合的康養項目,推動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高端養老項目。
(四)加強養老監督管理,持續推動服務質量提檔升級
11.落實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體制,推動聯合監管、聯合執法、聯合懲治。貫徹落實《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等3項國家標準及《福建省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建設指南(試行)》,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全面建設微型消防站。做好為農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配置的獨立式智能感煙探測報警器系統維護工作,為在冊農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配置獨立式智能感煙探測報警器,并于2024年全覆蓋;推動不具備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養老機構設置獨立式智能感煙探測報警器。通過購買安全服務等方式,聘請消防專家為養老機構提供消防安全指導服務。開展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及服務質量日常監測,提升養老機構規范化水平。
12.加強養老人才隊伍建設。推進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教育體系建設,提高產教融合水平。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舉辦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競賽。建立養老服務分級分類培訓體系,加強實訓基地建設,擴大培訓范圍,提高培訓頻次,力爭培養培訓養老護理員2500人次、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100人。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對符合條件的養老從業人員發放學費獎補和入職崗位獎補。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床位配1名社會工作者。
13.提升應急救援能力。探索建立區域性養老應急救援中心,構建“分層分類、平戰結合、高效協作”的養老服務應急救援體系。統籌疫情防控和應急救援要求,新建和改擴建養老服務配套設施,配備必要的防疫物資和應急設施設備。
三、保障措施
(一)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養老服務貼心工程的重要意義,將推進養老服務發展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堅持以需求為導向,注重分類指導,加快提質升級,完善高質量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通過安溪縣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明確各部門在養老服務業發展中的職責分工,強化部門協作,形成合力,研究解決重難點問題。
(三)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促進養老服務業與教育、健康、養生、體育、文化、旅游、家政、餐飲、金融、地產等產業融合發展,創新和豐富養老服務產業新模式與新業態,拓展旅居養老、文化養老、健康養老、養生養老等新型消費領域。
附件:安溪縣養老領域惠民生補短板專項行動項目清單(2022-2025年)
附件
安溪縣養老領域惠民生補短板專項行動項目清單(2022-2025年)
序號 |
項目名稱 |
具體內容 |
時間節點 |
工作計劃 |
責任單位 |
備注 |
1 |
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 |
在原有鄉鎮敬老院的基礎改擴建或重新期劃選址新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拓展照料中心綜合性服務功能,集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功能為一體。 |
2025年前 完成 |
2025年前完成鄉鎮敬老院改造提升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不少于6所,完善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設施。 |
縣民政局 相關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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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者食堂(助餐點) |
在鄉鎮的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居家養老服務站)等養老服務設施新辦或改擴建長者食堂(助餐點)。 |
2025年前 完成 |
依托現有的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居家養老服務站)等養老服務設施,四年內新建或改擴建40所具有供餐、配餐、助餐功能的長者食堂(助餐點)。 |
縣民政局 相關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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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具體內容 |
時間節點 |
工作計劃 |
責任單位 |
備注 |
3 |
新建或提升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 |
新建或改擴建農村幸福院(居家養老服務站),新建項目應符合抗震標準,建筑面積200平方米左右,設置10張床位,達到“七個有”。提升項目應按《福建省農村幸福院等級評定標準(試行)四星級及以上標準進行提升。四星則按五星級標準進行提升。 |
2025年前 完成 |
四年至少新建或改擴建120所。配套老年體育健身活動場地,建成具備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就餐、短期托養、家政服務、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服務的公益性服務場所。 |
縣民政局 相關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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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實施政府購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
每年開展以“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重點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農村三留守”中的老年人和80周歲以上老年人為基數,引進居家養老專業化服務組織,提供居家養老基礎服務。 |
持續推進 |
以“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重點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農村三留守”中的老年人和80周歲以上老年人為基數,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標準,引入居家養老專業化服務組織,提供居家養老基礎服務和上門援助實體服務。 |
縣民政局 相關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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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具體內容 |
時間節點 |
工作計劃 |
責任單位 |
備注 |
5 |
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運營補助項目 |
每年對已建成并運行且條件較好的農村幸福院(居家養老服務站)進行運行補助。 |
持續推進 |
為農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短期托養、文化娛樂等服務,重點為留守老年人、空巢老人及其他老年人提供服務,實現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目標。 |
縣民政局 相關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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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養老服務設施微型消防站建設 |
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全面建設微型消防站。 |
持續推進 |
選取已運營并實際入住老年人的社會福利中心、鄉鎮敬老院、重點鄉鎮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部分農村幸福院(居家養老服務站),支持建立微型消防站。 |
縣民政局 相關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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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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