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15-0101-2025-00087
- 備注/文號:安教〔2025〕174號
- 發布機構:安溪縣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1
各中學、中(職)專學校、中心學校、縣直學校、民辦學校、縣教師進修學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體育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體教融合,進一步落實學校每天綜合體育活動2小時的教學成果,提高我縣中小學生身體素質,經研究,定于2025年11月17日—21日舉行“安溪縣第51屆中學生、46屆小學生運動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校要高度重視,根據《安溪縣第51屆中學生、46屆小學生田徑運動會競賽規程》(附件1)的要求,做好組隊訓練工作,積極組織參加比賽,并按時報名。
2.為嚴肅賽紀,端正賽風,杜絕弄虛作假,確保運動員資格的真實性和競賽的公平公正性,決定實行校長對“運動員資格保證”負責制度和領隊、教練員對“參賽運動員身份確認”負責制。各校校長要認真把好運動員參賽資格的審查關,領隊、教練員要切實保證參賽運動員身份的真實性。
3.凡報名參加比賽的運動員不得無故棄權。如無故棄權者,不得參加后續項目的比賽;臨時因病、因傷不能參加比賽者,要持縣級醫療機構的證明,并提前書面請假,經批準后,準予不參加后續比賽,否則取消該代表隊評選體育道德風尚獎資格,并追究教練員的責任。
4.為充分展示我縣運動員精神風貌,各校要強化參賽隊入場隊形隊列訓練,做到服裝和步伐整齊和諧。各代表隊隊旗統一用3號旗(長192厘米,寬128厘米)。
5.各代表隊差旅膳宿費用自理,膳宿地點自行聯系。
6.若不能組隊參賽的學校,應事先書面說明原因,報送局分管領導批準,否則將給予全縣通報。
7.各代表隊運動員服裝需整齊統一。
8.11月17日晚7:00在安溪華僑職校會議室召開領隊、教練、裁判長聯席會議。
附件:1.安溪縣第51屆中學生、46屆小學生田徑運動會競賽規程
2.初中、小學A、B、C組學校名單
3.運動員資格保證書
4.參賽運動員身份確認保證書
5.運動會網絡報名
安溪縣教育局 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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