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26-0101-2024-00103
- 備注/文號:安農〔2024〕53號
- 發布機構:安溪縣農業農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各鄉鎮:
為做好我縣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發展工作,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 2024 年農業資源與生態保護(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閩財農指〔2024〕49號)相關要求,重點支持開展試點示范、探索性項目,現印發《安溪綠色低碳茶園碳匯監測核算與示范評估項目申報指南》給你們,請推薦適合條件的茶企,于6月27日前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附件:安溪綠色低碳茶園碳匯監測核算與示范評估項目申報指南
安溪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安溪綠色低碳茶園碳匯監測核算與示范評估項目申報指南
一、項目目標
通過建設茶園碳匯監測核算示范點,開展不同低碳管理模式下的茶園碳匯監測核算,量化不同茶園碳減排差異、碳源匯特征及其植被環境因子差異,進而評估和優化茶園的低碳管理措施,為未來低碳茶園研究開拓路徑,促進低碳茶園建設,帶動茶園基地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推動安溪茶業高質量發展。
二、建設內容
建設生態低碳茶園碳匯監測核算示范點1個:以生態綠色低碳茶園為基礎,開展不同生態低碳管理模式茶園種植試驗,對各生態模式下的碳排放、土壤、植被等指標進行野外監測采樣,核算不同茶園碳排放差異、碳源匯特征及其植被環境因子差異,整體評價成果鑒定、示范推廣等。
三、申報條件
1.曾獲評安溪縣十佳茶園;
2.茶園基地為生態綠色有機茶園、不使用化學農藥等;
3.具備較好的農業物聯網條件;
4.茶園基地交通便利、便于項目示范推廣;
5.自愿主動實施,能聘請有資質的低碳科研院所參與項目實施并提供技術合作協議。
四、資金補助標準
擬安排補助資金65萬元,資金主要補助環節為:聘請第三方科研院校技術專家開展綠色低碳茶園碳匯監測核算與示范評估(包括材料購置、測試化驗加工等)、開展茶園種植試驗、技術合作及成果鑒定、示范推廣等。
五、申報程序和要求
申報項目由申報企業填寫項目申報書(格式附后),經所在鄉鎮初審后上報,最遲請于6月27日前上報至縣農業農村局能源站,經縣農業農村局把關核定后,將項目情況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處室備案。選定的申報企業在一年內要完成項目實施內容,項目完成后及時上報總結及驗收材料。
聯系人:翁木森
聯系電話:0595-68792202
2024年安溪綠色低碳茶園碳匯監測核算
與示范評估項目申報書
項 目 名 稱:
項目 單 位:
項目單位法人代表:
項目單位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所在鄉鎮政府(單 位):
所在鄉鎮政府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E - MAIL:
安溪縣農業農村局制
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和承擔項目的優勢
(一)包括:單位性質和隸屬關系、單位主要職能或業務范圍;
(二)承擔項目的主要優勢:技術力量、基礎條件等。(項目申報單位應針對所申報的具體項目說明承擔的條件優勢及有關情況)
二、項目實施地點與規模、實施內容
三、項目技術措施和組織保障
四、項目實施步驟及時間進度
五、經濟效益分析
六、經費概算
資金用途 |
具體用途 |
金額(萬元)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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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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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項目人員組成
姓名 |
年齡 |
工作單位 |
職務/職稱 |
項目工作分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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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請單位及主管部門意見
項目單位 意見 |
本單位對以上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特申請立項。 法人代表簽名: 項目單位章: 年 月 日 |
鄉鎮政府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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