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26-0101-2025-00021
- 備注/文號:安農〔2025〕8號
- 發布機構:安溪縣農業農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7
各鄉鎮:
根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第一批鄉村振興領軍人才遴選工作的通知》(閩農人〔2025〕1號)、《泉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開展第一批福建省鄉村振興領軍人才遴選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開展第一批福建省鄉村振興領軍人才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市級分配我縣鄉村振興領軍人才推薦名額3名。按照推薦一批、儲備一批、梯次培養的原則,各鄉鎮原則上推薦1名。
二、人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廉潔自律,熱心服務農民,“三農”情懷深厚,長期扎根農業農村一線,具有強烈的奉獻精神,對推動鄉村振興有突出貢獻,得到群眾普遍認可。
2.勇于創新,潛心鉆研,淡泊名利,團結合作,善于把實踐成果應用到鄉村振興實際中。
3.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業績特別突出者年齡可放寬,在閩工作時間累計滿1年。
(二)其他應具備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農業生產經營領域,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等行業,所領辦創辦或服務的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生產規模大、經濟效益好、聯農帶農作用突出的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已確認的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一并納入遴選范圍。
2.在農村二三產業發展領域,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市場能力強,帶動當地產業發展和農民就業增收效果顯著的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或擁有自主品牌,農副產品營銷業績突出的農村電商達人;或具有較高水平技能或特長,屬全省同行業技術權威或業內水平領先的鄉村工匠。
3.在鄉村公共服務領域,長期在農村學校任教,教學成果顯著、師德師風高尚的優秀教師;或長期在鄉鎮從醫,醫術精湛、醫德高尚,醫療服務水平得到當地群眾信賴和贊譽的醫務人員;或長期從事鄉村文化旅游、農民體育推廣和文化創意工作,在帶領引導當地群眾傳承傳播優秀傳統文化,開展鄉村群眾文化體育活動,發展鄉村特色文化業態、鄉村旅游和體育推廣等方面業績突出、影響力廣的鄉村文旅帶頭人和文旅達人、體育藝術工作者;或長期從事鄉村規劃建設工作,常年駐鄉村服務,為鄉村建設品質提升作出較大貢獻的鄉村規劃建設師;或有效整合本土自然和人文景觀、文化習俗等特色資源,在鄉村文化內涵提升、鄉村文明建設等方面業績突出、影響力廣的鄉村文化傳播者;或以特聘專家、鄉村訪問學者等方式長期扎根鄉村,在鄉村振興咨詢指導、實踐推動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人才。
4.在鄉村治理領域,從事鄉村治理工作經驗豐富,治理能力突出的農村社會工作者(村兩委干部除外)、鄉村振興指導員(在職干部除外)、鄉村振興特聘指導員(在職干部除外),所指導服務的鄉村產業、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顯著提高,鄉村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顯著提升,鄉村面貌、農民群眾精神風貌得到明顯改善。
5.在農業科技領域,長期在基層從事農業科研工作,在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農業科技創新與轉化應用方面成果顯著的科研人員;或長期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作出較大貢獻的農技推廣人員;或連續擔任科技特派員,常年在鄉村服務,在推動地方特色產業創新發展,促進產業融合等方面作出較大貢獻的優秀人才。
鼓勵參與鄉村振興的優秀臺胞積極申報。國家級相關人才計劃(項目)入選者,特級后備人才、省引才“百人計劃”、“雛鷹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創業之星”“創新之星”、閩江教育領軍人才(閩江學者特聘教授、閩江教學名師)等人才計劃(項目)入選者,不再參與本項目申報。
三、推薦程序
(一)自主申報。申報人按照自愿申報原則,填寫《福建省鄉村振興領軍人才申報書》(見附件1),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見申報書填表須知),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審核推薦。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對申報人選的資格條件、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學術規范等進行嚴格把關,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出具鑒定意見,并按照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通過兼職兼聘單位申報的,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及其紀檢監察部門一并出具書面意見并加蓋公章;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為民營企業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由所在黨支部等黨組織出具意見,未成立黨支部的由所在村(社區)黨支部出具意見。申報人選在一定范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上報。縣級審查,縣農業農村局對本縣申報人員情況進行綜合審查,按照名額擇優推薦,出具審核意見。市級推薦,市農業農村局對申報人員情況進行審核比選,擇優推薦候選推薦人選。
四、材料報送
(一)推薦函1份(含電子版)。推薦函應包括人選公示情況、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等。
(二)推薦人選一覽表1份(含電子版)。按要求填報候選推薦人選信息。
(三)推薦人選的申報書及附件材料。申報書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獨立裝訂且分別報送PDF格式掃描電子版。
每位人選材料分別裝在檔案袋內,在檔案袋注明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上報材料均不退還,請做好備份。相關附件電子版可從省農業農村廳門戶網站下載。
五、評審確認
省農業農村廳在匯總審核分析申報人員材料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專家評審、答辯、實地核驗等工作,并經集體研究、公示后,按有關程序確認公布結果。
六、其他事項
(一)各鄉鎮、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推薦人選,增強工作透明度,確保推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優中選優。
(二)要兼顧各領域鄉村人才數量比例,把引領帶動強、成長空間大、條件較成熟,扎根鄉村振興一線,默默耕耘、貢獻突出,得到群眾普遍認可,尚未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榮譽的作為候選推薦人選。對有成長潛力、條件尚不成熟的作為儲備人選(本批未入選的候選推薦人選自動轉為儲備人選)。對所有儲備人選,要加強跟蹤扶持培養,納入下一批候選人選重點推薦范圍。
(三)要加強材料的審核,確保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一致性。2月28日前將紙質版及電子版材料報送縣農業農村局科教股,逾期視為放棄。
聯系人:許曉敏,聯系電話:68792201
電子郵箱:ax68792201@163.com
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907室
附件:1.福建省鄉村振興領軍人才申報書
2.福建省鄉村振興領軍人才推薦人選一覽表
安溪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2月17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