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38-0101-2025-00010
- 備注/文號:安城執〔2025〕103號
- 發布機構:安溪縣城管執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2
安城執〔2025〕103號
印發《安溪縣餐飲場所瓶裝液化石油氣
改用管道天然氣實施方案》的補充通知
鳳城鎮、城廂鎮、參內鎮、官橋鎮、龍門鎮、湖頭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好縣委、縣政府2025年為民辦實事項目工作,提升餐飲場所報裝“瓶改管”項目積極性,現在在3月10日發布的《安溪縣餐飲場所瓶裝液化石油氣改用管道天然氣實施方案》(安城執〔2025〕27號)基礎上,補充通知如下:
一是下調“限高價”標準,對集中報裝且符合“瓶改管”安裝條件、最大流量不大于40Nm3/h的餐飲場所給予讓利安裝,即最大流量為6Nm3/h(G4)、10Nm3/h(G6)、16Nm3/h(G10)、25Nm3/h(G16)、40Nm3/h(G25)建設費用收費,調整為不高于6180元、7180元、10180元、12180、14180元,財政補助標準分別調整為15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5000元。(具體資金詳見下表)
序號 |
最大 流量 |
對應表具 型號 |
新“限高價”優惠安裝 |
補助金額 |
用戶“最高” 安裝費 |
1 |
6Nm3/h |
G4 |
6180 |
1500 |
4680 |
2 |
10Nm3/h |
G6 |
7180 |
1500 |
5680 |
3 |
16Nm3/h |
G10 |
10180 |
2500 |
7680 |
4 |
25Nm3/h |
G16 |
12180 |
3500 |
8680 |
5 |
40Nm3/h |
G25 |
14180 |
5000 |
9180 |
二是調壓前接入氣源管道總長度超出50米或最大流量超出40Nm3/h的獨立報裝餐飲場所,與管道燃氣企業協商議價,按縣財政最高額度18000元予以補助。
三是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執行。未涉及事項仍按原方案執行。
安溪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安溪縣財政局
安溪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安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安溪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辦公室 2025年6月30日 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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