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實施“三茶”統籌促進茶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措施》已經縣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 1月12日
安溪縣實施“三茶”統籌促進茶產業
高質量發展扶持措施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時提出的“要統籌做好茶文化、茶產業、茶科技這篇大文章”指示精神,持續推進安溪茶產業“穩一產、強二產、優三產”發展戰略,不斷提升茶文化影響力、茶產業競爭力和茶科技支撐力,延伸壯大茶產業鏈,提升我縣茶業現代化水平,打造中國茶產業高質量發展安溪樣板。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扶持措施:
一、夯實基礎,生態化發展穩一產
(一)推動綠色發展。設立綠色發展專項扶持資金300萬元。并整合各級資金,推動茶園綠色發展,鼓勵各類生產經營主體推行適度稀植、茶樹留高、梯壁留草、有機肥替代化肥等生態栽培措施;開展茶園地力提升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分發揮茶生態醫院作用,指導各類生產主體經營主體科學施肥、生態栽培,提高綠色發展水平。對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在具備茶葉質量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實施茶葉質量安全檢測,年度檢測費用超過1萬元的,縣財政給予30%的補助,單個生產經營主體當年度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進一步推廣司雷植保等綠色防控社會化服務。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各相關鄉鎮
(二)強化“四品一標”認證。推進茶葉“四品一標”(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茶葉氣候品質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工作。鼓勵、支持茶葉“四品”認證,對首次獲得有機產品、綠色食品、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茶葉氣候品質認證“優”級以上的企業(或單位),縣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1萬元;支持認證的企業(或單位)“四品一標”續證,每次續證給予1萬元獎勵。對同一種認證類型獲得多家認證機構認證證書,只獎勵一次。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縣市監局、茶管委辦、縣氣象局、茶業發展中心、各相關鄉鎮
二、做強企業,工業化提升強二產
(三)提升工業化水平。設立產業化專項扶持資金300萬元,并整合各級資金,用于鼓勵鄉鎮、村級、各類生產經營主體新建或改建茶葉初制(精制)加工廠房。引導集中建設,形成鄉鎮茶葉初制加工綜合園區,對驗收達標的廠房按照等級標準最高給予20萬元補助,推動生產加工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發展。推廣茶葉加工清潔化、連續化、智能化生產線,對新采購符合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制定的申報指南要求的初、精制生產線(設備),每條(臺、套)給予30%的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整合各級財政資金,推行“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茶農”茶葉產業化聯合體。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縣農機中心、各相關鄉鎮
(四)豐富產品供給。整合各級資金,持續推廣中度發酵制作工藝,開發滋味更濃、韻味更足的產品。鼓勵品類多元化發展,支持本山、毛蟹、梅占、肉桂、大葉烏龍、金觀音等特色名優品種申報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國家地理標志農產品。鼓勵鄉鎮舉辦安溪特色品種茶茶王賽、毛茶賽等賽事,加強特色名優品種宣傳推介力度,打造多元產品集群。鼓勵茶葉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開發新產品,提高市場競爭力。鼓勵茶葉主產鄉鎮開展高標準示范茶園、初制加工場所改造、技藝傳承、賽事創新、人才培育、展覽展銷、品牌推廣等,支持主產鄉鎮根據自身產業發展特色和優勢進行差異化發展。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縣市監局、茶業發展中心、各相關鄉鎮
(五)扶持“百茶”發展。鼓勵縣內茶葉企業以“百茶”為原料進行精制加工,鼓勵安溪各茶葉生產經營主體“買百茶、賣百茶”。同時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吸引外地不同茶類的生產經營主體落地安溪,形成優勢互補,優化安溪茶葉生產結構,積極推動安溪茶產業改造升級,讓中國茶都成為囊括六大茶類,匯集高端品牌茶葉、中端家庭消費茶類及中低端餐飲流通茶類的百茶之都,滿足各類茶葉消費群體的不同要求。支持在安溪創辦“百茶”供應鏈企業、“百茶”選品中心,扶持建設“百茶倉”“智慧云倉”等滿足各大茶類需求的茶葉倉儲,打造適合“百茶”發展的物流體系,努力將中國茶都變成中國茶葉集散加工中心。
牽頭單位:縣茶管委辦、縣工信商局
責任單位:茶業發展中心、茶都集團、茶促會
(六)培育“四上”企業。設立“四上”企業培育專項扶持資金600萬元。大力培育涉茶規上企業和限上商貿企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或經營主體積極申報。對首次提升規模或新建投產納統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并可疊加享受省級獎勵,獎勵金額分三年兌現,第一年獎勵10萬元、第二年獎勵5萬元、第三年獎勵5萬元。企業由其他類型企業(限上商貿)轉規上工業的扣除原已享受納統獎勵金額給予差額獎勵。對首次納統的限上商貿企業,給予4.5萬元獎勵,獎勵金額分三年兌現,即第一年獎勵2萬元、第二年獎勵1.5萬元、第三年獎勵1萬元。屬于月度新增的限上商貿業,每家再疊加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制定出臺安溪縣茶產業鏈各環節標桿企業認定和培育工作方案,對經認定的標桿企業給予政策、資金獎勵等方面的傾斜扶持。
牽頭單位:工信商局
責任單位:縣茶管委辦、縣農業農村局、茶業發展中心
(七)扶持茶葉包裝行業發展。設立茶包裝發展專項扶持資金200萬元。并整合各級資金,持續發展壯大茶包裝產業鏈上下游配套。定期舉辦茶葉包裝展銷會、訂貨會及茶包裝設計大賽等,建設茶包裝集散工業園區,扶持茶包裝企業做大做強。支持茶包裝企業在產品創新、工藝設計、需求對接等方面下足功夫,推進茶包裝專業化、高端化、品牌化建設,打造茶包裝區域公共品牌。
牽頭單位:縣茶管委辦、茶業發展中心
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局、茶促會
三、品牌提升,多業態發展優三產
(八)提升茶文化及品牌核心競爭力。設立茶文化及品牌提升專項扶持資金1000萬元,并整合各級資金加大品牌宣傳推廣及文化投入。深入開展茶史跡調查,推動茶樹種質資源保護、農遺景觀提升,深化安溪鐵觀音茶文化系統核心區建設,加大核心區必要設施的建設(比如標志物、代表企業、代表村落命名等),打造一批“雙世遺”地標工程。持續開展茶文化宣傳推介、交流活動,提升安溪鐵觀音茶文化影響力。持續開展品牌興茶行動計劃,構建“立足安溪、面向全國、走向世界”的品牌宣傳體系。制定出臺專項政策,支持鼓勵茶葉企業規范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對縣級涉茶部門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展覽展銷活動的,展位費、特裝費等公共推廣費用由縣財政承擔。對縣級涉茶部門、茶促會推薦企業參加國內外展覽展銷活動的,給予適當補助。鼓勵企業積極拓展國際市場,對參加省、市、縣組團赴境外開展推介、宣傳、市場考察等經貿活動,按照規定給予扶持。發揮茶葉主產鄉鎮、各地茶業發展促進會資源和優勢,開展安溪鐵觀音茶葉宣傳推廣活動,宣傳推廣費用單場總支出30萬元以上的,縣財政按照宣傳推廣符合補助條件的總支出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
牽頭單位:茶管委辦、茶業發展中心、茶業發展促進會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財政局、文旅局、農業農村局、工信商局、貿促會、工商聯(總商會)
(九)推動茶旅融合發展。創新“現代農業+文旅”發展模式,鼓勵發展茶莊園業態,開展安溪茶莊園提升行動,探索文旅集團對全縣茶莊園進行打包整合、整體運營的發展模式。鼓勵支持茶莊園舉辦茶文化旅游節及涉茶文化活動,請進來“莊園游”“觀光游”“體驗游”。在茶莊園用地用林、手續補辦、茶旅融合、道路交通、電力保障、品牌提升、科技創新、融資渠道等方面給予支持,以茶莊園建設促進三產融合發展。統籌整合茶生態、茶文化旅游資源,支持開發旅游產品,開展旅游宣傳,完善旅游配套,對符合要求的,按照規定給予扶持。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文體旅局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市監局、林業局、水利局、交通局、供電公司
(十)扶持茶葉電商發展。加大電商規范化發展推進力度,在運營、稅收、園區、物流等方面對茶葉電商企業給予指導。加大茶葉電商政策激勵力度,發揮政策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鼓勵茶葉電商園區發展、鼓勵茶葉電商企業總部回歸、支持茶葉直播電商發展、支持建設茶葉電商服務平臺、推動百茶供應鏈建設,對符合要求的,參照《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加快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的通知》(安政辦規〔2023〕4號)給予扶持。建設中國福茶數字科創園,打造茶葉集散加工綜合園區。扶持建設茶葉區域物流中心,引進標準化、智能化物流分揀設備,提高物流分揀、配送效率,滿足茶葉電商物流需求。
牽頭單位:縣工信商局、茶管委辦
責任單位:縣茶業發展中心、農業農村局、稅務局、交通局
(十一)拓展新茶飲賽道。出臺有利新茶飲產業發展的政策文件,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打造集新茶飲產品研發、產品創新和經營管理于一體的產業發展交流平臺,打通產業發展難點、堵點。全面推動新茶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全面聚合產業發展合力。實現新茶飲企業、新茶飲原料供應企業、傳統工業飲料企業及新茶飲泡飲機企業之間信息資源有機銜接。致力于文化賦能新茶飲行業發展,組織新茶飲文化主題活動及形式多樣的茶文化體驗活動,賦予新茶飲行業發展鮮明的時代價值與意義。
牽頭單位:縣茶管委辦、招商辦
責任單位:縣科技局、茶業發展中心、工信商局
四、聚合要素,全方位保障促發展
(十二)加大人才培育。整合各級資金支持茶業人才隊伍建設。制定茶產業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可享受子女入學、健康體檢、職稱評聘等一攬子政策優待,營造有利于茶產業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的良好發展環境。支持各鄉鎮、涉茶團體組織開展茶業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綜合素質,培養專業技術人才。開展安溪縣茶葉非遺技藝師帶徒“長青計劃”,爭取更多國家級、省、市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支持中國制茶大師、安溪鐵觀音大師(名匠)、安溪鐵觀音制茶工藝大師、農民講師團成員等各類茶業領軍人才開展大師沙龍、專題培訓等素質提升工程,發揮人才引領示范作用。鼓勵我縣各類茶業領軍人才幫扶茶行業從業人員,傳承技藝、提升水平。
牽頭單位:縣委人才辦、縣茶管委辦、縣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縣人社局、茶業發展中心、文體旅局、茶促會,各相關鄉鎮
(十三)強化科技支撐。設立茶科技專項資金350萬元,整合各級資金扶持茶科技發展。成立安溪烏龍茶產業研究院。探索茶產業科技前沿課題研究,開展新技術在茶產業的產業化應用,促進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進一步推動我縣涉茶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深度融合,打造“體系化、任務型、開放式”的創新科研聯合體,形成技術研發、成果轉化、企業孵化、決策咨詢、科創服務“五位一體”的工作布局。積極向上爭取茶科技資金,鼓勵新型制茶機械研發,重點支持突破清潔化、機械化、數字化、標準化、智能化、功能化加工生產等關鍵環節的技術難題,研發適合各茶類的茶機設備。支持舉辦茶科技創新賽事,持續征集綠色生產技術、智能裝備技術、茶葉深加工技術、包裝儲運技術等前沿茶產業科研創新項目,以賽促產,促進項目、技術、人才在安溪落地、融合、發展。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農業農村局、縣茶業發展中心
責任單位:縣委編辦、工信商局、氣象局
(十四)保障發展用地。對納入縣級及以上年度重點建設項目的茶產業項目,需要新增建設用地,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供地政策的,優先給予用地用林保障。對涉及占用耕地的項目,由縣自然資源部門統籌縣級補充耕地指標給予保障,補充耕地指標費用按縣級指標開發成本核算繳納。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住建局、林業局
(十五)優化金融服務。探索建設茶業金融結算中心。健全完善茶產業金融支持體系,創新金融支農模式,引導金融機構建立扶持茶業發展的信貸、保險機制,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定期召開茶產業銀企對接會,提高金融服務茶產業質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作用,建立茶業信貸擔保體系,擔保費率控制在1%以下。
牽頭單位:縣金融辦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工信商局、農業農村局、茶業發展中心、中國農業銀行安溪支行、安溪農商銀行
各牽頭單位會同責任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扶持政策進一步細化分解,出臺具體實施細則,交由縣茶管委核定后,按要求組織實施。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措施由縣發改局、茶管委辦、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工信商局、茶業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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